直埋电缆施工保护范围
1.直埋敷设方式的选择条件。
建筑物之间不会经常性开挖的地段,宜用直埋敷设方式。
在人行道下等经常翻修的地段或道路边缘,也可以采用直埋敷设方式。
地下管网较多的地段,可能有熔化金属、高温液体溢出的场所,不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。
在化学腐蚀或杂散电流腐蚀的土壤范围内,不宜采用直埋敷设方式。
2.直埋敷设在具体施工时必须满足如下要求。
避开含有酸、碱强腐蚀或化学腐蚀严重的地段;未有防护措施时,应避开白蚁危害地带,热源影响和易遭外力损伤的区段。
光缆应敷设在壕沟里,沿光缆全长的上、下、紧邻侧铺以厚度不小于100mm的软土或砂层。
沿光缆全长应覆盖宽度不小于光缆两侧各50mm的保护板,保护板宜用混凝土制作。
位于城镇道路等开挖频繁的地方,可在保护板上层铺以醒目的标志带。
位于城郊或空旷地带,沿光缆路径的直线间隔约100米、转弯处或接头部位,应树立明显的方位标志和标桩。
直埋敷设于非冻土地区时,光缆外皮至地下构筑物基础不得小于0.3m;光缆外皮至地面深度不得小于0.7m;当位于车行道或者耕地下时,应适当加深,且不宜小于1m。
直埋辐射于冻土区时,宜埋入冻土层以下;当无法深埋时可在土壤排水性好的干燥冻土层或回填土中埋设,也可采取其他防止光缆受到损伤的措施。
直埋敷设的光缆与铁路、公路和街道交叉时,应穿于保护管,且保护范围超过路基、街道路面两边及排水沟边0.5m以上。
直埋敷设的光缆引入构筑物,在贯穿墙孔处应设置保护管,且对管口实施阻水堵塞。
直埋敷设光缆的接头与邻近光缆的净距,不得小于0.25m;并列光缆的接头位置宜相互错开,且不小于0.5m净距;斜坡地形处的接头安置,应呈水平状;对重要回路的光缆接头,宜在其两侧约1000mm开始的局部段,按留有备用量方式敷设光缆。
直埋敷设光缆在采取特殊换土回填时,回填土的土质应对光缆外层护套无腐蚀性。
直埋敷设的光缆,严禁位于地下管道的正下方或下方。光缆与光缆或管道、道路、构筑物等相互间容许*小距离,应符合下表所示的要求。
下一条:道路照明低压电缆线路敷设要求 | 上一条:阻燃拖链控制电缆型号 |